英美人的姓名通常是“名在前姓在后”,比如Bill Gates(比尔·盖茨)这个名字中Bill是名,Gates是姓,与我们中国人的姓名顺序相反。为什么会这样?
这与英语“主题词突出,修饰语后置”的语言习惯有关。比如the book on the desk意为“在书桌上的那本书”,the book是主题词,在前,on the desk是修饰语,在后。
根据英语的这种逻辑,the color of the flower是“这朵花的颜色”,而the flower of the color是“这种颜色的花”,两个结构中的of就是“的”,of结构修饰前面的词。
英美人的姓名也体现着这种逻辑。
Bill Gates本义是“盖茨家族的比尔”,只不过名与姓之间表达“的”的of省略了,但省略归省略,“主题词突出,修饰语后置”的语言逻辑仍在,所以就形成了英语中“名在前姓在后”的形式。